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河北省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我厅于2021年7月至10月,组织实施了省管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2020年度年报填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从整体填报情况来看,省管社会组织依法接受监督管理的意识明显提高,绝大多数社会组织能够对一年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组织建设、按照章程开展活动、人员机构变动、财务管理以及履行社会责任等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年报材料更加完善规范,年报信息完整性和准确性进一步提高,填报质量得到提升。
(一)对年报填报工作重视不够。部分社会组织依法履行年报义务的意识不强,未按时填报年报;少数社会组织对社会组织管理平台账户维护管理不善,人员变动时未做好工作交接,出现密码丢失等问题。
(二)年度报告内容不完整不准确。部分社会组织年报信息不完整,存在缺项漏项;个别社会组织年报首页不按要求进行打印上传、或者法定代表人不签字,甚至直接提交白纸;有的年报信息填写保存后,未进行提交。
(三)内部建设及运转不规范。部分社会组织没有建立健全人事、财务、证书、印章等内部管理制度;有些未按照章程规定召开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或者以办公会议代替理事会议研究决定社会组织重要事项,部分社会团体没有按期换届;个别社会组织住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变更后,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有些社会组织不清楚会员、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数量,分不清办事机构、分支结构、代表机构,对社会组织管理政策和基础工作要求缺乏学习了解。
(四)财务管理和开展业务活动不规范。有些协会提交的财务报表填写不规范、不完整,存在资产负债表不填年初数或不填期末数;资产负债表表内关系存在账务不平;现金流量表提交空白表或提交的数据表内关系错误;现金流量表中反映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数与资产负债表中反映的货币资金期末与年初数的变动额不一致;业务活动表中反映的本年累计净资产变动额与资产负债表中反映的净资产期末数与年初数的变动额不一致等问题。一些社会服务机构净资产偏低,个别为负值,有的存在大额应收、应付款项长期挂账情况,存在一定财务风险。部分社会组织没有开展有效的业务活动。
(五)党建内容填报不够准确。有的符合单独组建党组织条件的社会组织未及时提出成立党组织申请。有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填报内容真实性存疑,年报中的党建部分内容与实际情况不一致。
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是社会组织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对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的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机关将依据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并列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重点。各有关省管社会组织要切实提高重视程度,转变思想观念,认真对照以上通报的问题进行自查整改,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高依法运转和服务能力。
省管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通过年报系统报送的年度工作报告,按照《河北省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开展省属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2020年度年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将在“河北省民政厅官网”的“便民服务——省属社会组织年度报告信息查询”栏目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社会组织同时可以通过本组织官方网站等其他便于公众查询的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开年度工作报告信息。
技术服务电话:19930504978(负责解决社会组织和公众在查询时遇到的技术问题)
投诉举报电话:0311-88615477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及单位:石家庄市新华区翔翼路69号,邮编:050070,河北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河北省民政厅
2022年1月7日
点击下方图中小程序
进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一键查询全国中高风险疫情地区
精彩内容分享
来源:河北民政
编辑:邵葆华
审核:郑惠娟